关于启用如东县政府采购中心合同见证章的函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,经研究决定,从2008年6月2日起,我中心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见证启用“如东县政府采购中心合同见证章”,同时停止以“如东县政府采购中心”公章进行合同见证。
新印章模印:
二OO八年六月二日
如东县政府采购中心2006 版权所有Copyright @ 2006 www.rdzfcg.gov.cn,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江苏省如东掘港镇江海中路44号6号楼电话:86-513-84133858 传真:86-513-84131704 电子邮箱:info@rdzfcg.gov.cn